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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600元买炸药和雷管,获刑10年6个月!
时间:2024-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早在2017年,觉得钨矿挣钱就想到用炸药和雷管盗采钨矿委托罗(已判决)为其购买20.8公斤炸药和100枚雷管并支付了3600元现金某使20枚雷管后认为爆炸力不够要求退换剩余的80枚罗某同意后从陈处拿回80枚雷管给中间人赖某(已判决),将更换120枚雷管放置在罗哥哥家中鸡笼里随后,陈在鸡笼里取得雷管至此案发。和赖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陈某一直在逃。

2023年6月,陈某追捕到案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明知炸药和雷管是爆炸物品而予以非法买卖,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其非法买卖炸药20.8千克,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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