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大余县检察院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拓宽消费者权益损害线索渠道、深层次办理案件、提高公众参与等方面入手,切实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宽度”。发挥“一体化”办案协同优势,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办理程序,并将发现监督线索作为考核检察官综合履职能力的一项指标,内部共移送案件线索6条。强化与县消费者协会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安排联络员负责对接12315举报热线,梳理涉消费者权益工单52个,转化消费者权益受损线索21条。广泛动员消费维权志愿者成为“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设专人负责消费维权线索收集、评估等工作,征集线索12条。
二是提升检察监督“深度”。借助外脑优势,邀请县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线索论证,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在办理食品药品案件中征求意见4次,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坚持群众权益案件群众参与理念,邀请个体工商户、群众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整改评估“回头看”16次,让群众看得见办案成效。发挥外部监督力量,梳理食品药品等重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检察建议6份,向县人大和县政协报送,转化形成政协提案1份,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三是强化职能宣传“广度”。借助“大余检察”微信公众号、“余检V动态”直播普法平台,宣传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依据、维权方式等内容,共制作6篇微信,阅读量达6000余次。定期与县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通报向群众通报办案情况,并形成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各消协理事会单位等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
(赖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