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2024 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1-3 月,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1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占全院填报数的25%,其他干警填报 9件,占全院填报数的75%。
下一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逢问必录”,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