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大余县院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扎实做好案后释法说理工作。
一是做好任务分工。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亲自安排、督办并带头落实各项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分工方案及责任清单,通过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紧压实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让以案释法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做好检察履职。在强化不起诉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上下功夫,共召开学习会5次,为检察官以案释法奠定基础。对因制度漏洞或不足导致案发情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和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至今共制发检察建议20件,均得到采纳整改。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打造普法宣传新阵地,共受理来信、来访8件8人。积极以“上门约访+带案下访”让群众诉求在“家门口”化解,化解了诸如“王某故意伤害案”等群众纠纷,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做好群众工作。积极与法院沟通联络,将“衙门”搬到学校,到南安中学等地公开开庭审理帮信罪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具有教育意义典型案件5件次,受众2000余人次,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观摩庭审活动1场次,用“身边人”“身边事”敲响廉政警钟、筑牢红色底线。
四是讲好检察故事。围绕群众关心的敏感问题和网络热点问题,结合“检察开放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将各种“接地气”的典型案例及相关联的法律条文,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展板等,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社区开展反电信诈骗、酒驾、毒品、民法典等普法专题宣传近20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众6000余人次。“开展普法进校园”宣讲活动19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受教育师生7000余人,全力做到普法护航助未成年人成长。拍摄以案释法5期,传播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
(赖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