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全院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3件,占全院填报数的35%,其他干警填报42件,占全院填报数的55%。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党组关于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抓手,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