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具体要求,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现将2024年度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4年全院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0件,占全院填报数的41%,其他干警填报43件,占全院填报数的59%。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
下一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强化追责问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