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1月-3月,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占全院填报数的32%,其他干警填报 17件,占全院填报数的68%。
下一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高质效办案的一项具体要求,确保做到“干预、过问”必登记、“说情、打探”必拒绝、“了解、指导”必留痕、“违规、违纪”必追责,树立风清气正的廉政检察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