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大余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深化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机制,高质效办好涉检信访案件,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一、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头雁”领航作用
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发挥“头雁”作用,做到三类案件应包尽包,提高初信初访的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切实降低信访上行率,努力把信访申诉真正化解在首办环节,2023年以来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2件,化解率为100%。结合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定期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县综治中心、圩镇接访室等现场接访,通过访前调查准备、访中会商研究、访后限期办结,形成工作闭环,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人家门口。
二、树牢为民理念,精准厘清矛盾症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五步工作法”,用心用情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包案院领导认真审查全案卷宗,耐心倾听信访人诉求,全面开展调查核实,以真心换真情,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如办理的王某某刑事申诉案,包案院领导调阅了案件全部卷宗,针对王某某的诉求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厘清矛盾症结,以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消弭王某某对司法机关的不满,为矛盾化解打牢基础。
三、主动借力借智,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主动与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沟通协调,建立“检察+综治”矛盾化解联动衔接机制,借力“余快调”解纷平台,共同抓好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方案,形成解纷合力,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发挥听证实效。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结合听证员各自岗位专业优势选派听证员,探索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形式,把法理、事理、情理讲深讲透,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如办理的刘某某刑事申诉案,针对多年矛盾积怨化解难度大的特点,联合县信访局、综治中心、村委会协同开展化解工作,检察长登门拜访赢得信任,刘某某自愿撤回申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陈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