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对口援助工作契机开展电子证据应用工作,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自2014年11月初正式启动对口援助工作以来,大余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口援助该院的工作契机,结合自身工作情况,重点开展电子证据应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促进该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紧学习,为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夯实基础。该院通过派员学习考察常州市检察院以“常检云”为代表的共享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参加常州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拓视野,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电子证据应用工作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思想、人员、技术等各方面为我院开展电子证据应用工作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提升该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二、加大投入,为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提供保障。该院在常州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省、市检察院技术部门的指导协调下,于2016年4月投入近40余万元先后采购了美亚柏科的DC4701手机取证系统和取证魔方DC8811计算机取证系统等产品,并先后派员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电子取证与信息侦查等学习培训4人次,从而推进电子证据应用工作稳步开展。
三、加快实践,促进信息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该院先后邀请厦门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家两次到院授课,组织技术、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督及部分公安干警共同参加培训,在此基础上学以致用,大胆探索,迅速进入实战状态,紧密结合本院自侦及公安机关办案情况,认真开展电子证据应用实践工作。截止目前,该院共协助市检察院、县公安局办理手机取证技术案件共计3起,出具技术协助工作报告3份,为办案提供有力支撑,电子证据应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从而使该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得以整体提升。
(肖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