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我就借你的场地摆放两台机子,每月都给你付租金,稳赚不赔啊。”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大余县的几家商行在周某巧舌如簧的劝说下,没能忍住诱惑,同意将被告人周某购买的手提箱式水果老虎机和柜式捕鱼礼品机两种游戏机投放到地下室等地方,为赌客提供下分现金结算和香烟礼品兑换服务。
同时,为方便赌客充值上分,周某还花钱安装了“易码通”支付盒子,绑定在自己父亲的卡上,支付盒子公司收到赌资后,会第二天固定时间转到父亲的卡上。截至案发,周某的赌博机赌资流水共110万元,其间周某获利4万元。
有些人认为,赌博离我们很遥远,实际上,店铺中摆放的老虎机就是我们身边的赌博机器。私设老虎机这种所谓“小赌”的赌博机器,其实也会构成犯罪。开设赌场,害人害己,最终迎来的不是暴富契机,而是自己的锒铛入狱。
(廖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