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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公益职能竭力保护国有财产
时间:2021-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建设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查询相关纳税申报数据发现,税务征收部门存在对建设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方面漏洞,可能导致国有财产遭受损失。

立案后,该院干警前往住建部门调取公路和建设项目统计资料,并前往税务征收部门了解近两年税款征收情况,经调查比对,确认在建扬尘税本应依征收却未征收到位,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该院依法向税务征收部门发出相关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征收,并建议其与生态、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

税务征收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对辖区内应纳税人174户完成筛选,确保自主申报有效开展,并对应缴纳环境保护税(一般性扬尘)的企业完成92户次征收税款共19.3万元,涉及一般性扬尘课税的污染当量达160854.3081,涉及建筑面积达64.34万平方米。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实现通过检察公益工作有效避免国有财产持续遭受损失,保护国家利益的具体体现。

(万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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