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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限塑令”升级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白色污染防治,推动“限塑令”落实,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近日,大余县院针对超市、餐饮行业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吸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检查,辖区内多家超市存在向消费者出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多家餐饮店、奶茶店均存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的情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使用时间为五分钟,降解时间确长达200年之久,丢弃在自然环境中未降解的塑料吸管,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危害。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座谈协调,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和超市提供、出售塑料吸管等问题的监管,推动落实好“限塑令”。

下一步,大余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案件整改情况,并主动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加大“限塑令”宣传力度,共同推动大余县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

(黄建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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