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三水统筹”这一主线,共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2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一、坚持内外联动,拓宽案件线索。优化线索提示制度,修订完善《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指引》,明确刑检部门在办案中应对涉水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评估研判并及时移送。截至目前,移送线索10条。细化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会签文件、联席会议等方式与水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协作,强化涉水线索的发现、移送、处置,主动移送线索23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挖掘涉水问题线索,共摸排出线索12条。
二、开展专项监督,推动问题整改。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鄱阳湖、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并对制发的检察建议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通过办案共排查侵占河湖岸线3处,恢复河湖岸线2000米,督促3处涉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充分运用诉权,针对谢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诉请承担渔业资源损失费61200元。
三、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监督效果。持续跟进监督,把整改成效作为检察建议的“生命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回头看”20次。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走实走深,形成监督合力。如今年11月份联合崇义县院、县水利局、县公安局等行政机关开展联合巡河行动。积极推动“检察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抓住“世界水日”、环境保护日等重要节点节日,主动策划宣传。通过摆摊设点、集中宣讲、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普法宣传12次,宣传受众达4000余人次。
(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