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一年春好处,三月的大余,微风细雨斜,处处是青绿。大余县作为江西省主要林区,全县林地面积1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2%。为守护这一方青绿,近年来,大余县检察院主动作为,追青逐绿,步履不停,为生态名县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补植复绿,做实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那片因失火烧毁的公益林又恢复了往日青绿,焕发春日生机啦!”两年后,检察机关在再次检查督促被烧毁公益林补植复绿现场时,周边村民感叹道。
该县某乡镇发生森林火灾,造成600余亩公益林被烧毁,山体大面积光秃裸露,严重破坏林地生态。该院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烧毁的公益林进行补种,恢复林地生态。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启动整改措施,在该院的跟进监督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行刑反向衔接,筑牢山林保护屏障
“采伐林木不可任性,不得超范围采伐,否则即使作出不起诉处理,也难逃行政处罚。”承办检察官说道。
该院对滥伐林木的肖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通过行刑反向衔接职能,依法督促县林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参加集体义务劳动60天并处罚款13000元。
该案正是该院做好涉林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防止涉林不起诉案件不诉了之,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筑牢山林保护屏障的真实写照。
“四长”联动,联出精准护绿同心圆
2025年1月,该院与县林长办、县公安、县法院联合印发《大余县“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完善了联席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闭环反馈、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反馈、生态修复、咨询协助等八个方面的工作机制。
该方案畅通了涉林案件处置途径,赋予了“林长+检察长”机制更深层次的内涵,绘就了精准护绿同心圆。
“咱们县管林、治林、护林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了。”该县林长办的干部如是说。
(陈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