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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守护食药安全
时间:2025-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紧盯群众身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多发问题,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高质量办好每一件案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

(一)深化联动协作,筑牢食药防火墙

充分发挥内部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四大检察同步审查,常态化开展案件会商、线索移送,开拓办案思路,提升办案质效。健全对外联动机制,前移监督关口,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线索共享、移送协作机制,形成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规的强大合力。与行政审批局建立12345+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依托12345举报热线,梳理涉消费者权益工单20个,转化消费者权益受损线索2条,办理消费者保护案件1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聚焦重点领域,构建食药联动网

通过充分调研,结合县域内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将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领域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严把食品、药品销售关。注重深化部门联动,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建立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践行持续监督,推进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对7家药店下责令整改通知书,规范药品经营管理。针对在依法监督履职中发现的辖区内部分店铺在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平台销售保健食品存在混放销售、未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不规范情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积极履行食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入网店铺经营行为开展清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规范经营等检察建议。督促整治商超、诊所药店30余家。

(三)加强宣传教育,奏响食药安全共治和谐曲

积极推动检察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抓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重要节点节日,主动策划宣传积极成效,制作食药主题微信被县级媒体转发,浏览量达1.1万人次。依托日常走访,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行政机关深入辖区重点场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真实案件讲解,以案说法,强化教育警示效果,倡导商户合法经营,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册300余份。

(赖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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