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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积极推动和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11月30日上午,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大江网、赣南日报社、大余县融媒体中心等多家新闻媒体及县人大、县政协及相关单位代表参加,同时通过“余检V动态”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通报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了四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行政公益诉讼59件。通过上述案件办理,督促整改排污企业15家,整治诊所12家、食品加工厂6家、生鲜猪肉售卖点5处,督促20余万亩林地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修复林地、矿山、耕地120余亩及河道水域30余亩,1000余人个人信息被泄露风险得到消除,收回国有土地40余亩、医保金19万余元。

一、坚持政治统领,高位统筹推进。对重点领域、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方式,向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有力支持,确保了公益诉讼案件的成效。县委县政府将“行政机关支持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法治大余建设绩效考评,将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点项目,有力推进公益诉讼凝聚社会共识。主动接受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听证、“回头看”,形成高位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推动公众参与,扩大公益诉讼知晓度。一方面积极推动“检察监督+舆论监督”工作机制,重点打造“余检V动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主动策划宣传,实现“报刊+电视+网络+视频”同步宣传报道,以多元化方式引导舆论和争取公众参与。另一方面搭建“线上+线下”渠道,不断拓宽案件线索。通过短视频留言、直播互动、公众号私信等方式,不断扩展线索来源,实现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线索“即时报”。此外,深入企业、社区、村镇等积极宣传公益诉讼,主动与村(社区)“两委”建立联络机制,获取公益诉讼线索,监督履职更加全面。

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主动加强与林业、水利、环保、市监、住建等职能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及协作配合机制”“‘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共享机制”,与行政机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面推行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提醒、沟通、督促功能,用足用好用活“回头看”机制,多种方式持续跟进监督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四、坚持服务大局,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争当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排头兵,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专项监督行动。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关注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药箱子”,开展医疗卫生系统侵害群众利益、饮用水安全等专项监督行动。在国有财产及国土出让领域,重点关注医保基金、国有土地出让金保护。同时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办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关注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办理消防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案件

下一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把准公益诉讼正确发展方向,积极融入、服务和保障我县工作大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为大余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力量。

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

案例一:胡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二:大余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对松材线虫病防疫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案例三:大余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水源地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四:大余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红火蚁防控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答记者问

问: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请问接下来你们如何贯彻落实?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更高期许和要求。今年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五周年,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恪守“益”心为公检察职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厚植“益”心为民检察情怀,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愿景,坚持“益”心筑梦检察追求,营造社会各界共护公益新氛围,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以能动履职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问: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全面加强对《决定》的学习宣传普及,开展了“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推动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请问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如何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

答:为全面加强《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好2022年度“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题业务培训,公益诉讼宣传进机关、企业、乡镇、乡村、社区、学校“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公益诉讼“回头看”,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案件,讲好大余公益诉讼故事等系列活动,切实做好“公益诉讼江西行”。

问:公益诉讼与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那么人民群众怎样才能参与到公益诉讼中,共同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有的群众认为公益诉讼离我们的日常生活比较远,其实公益诉讼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密切相关的。例如,我们身边见到有的企业违法排放废气废水,有的经营者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有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等问题,都与公益诉讼有直接关系。保护蓝天碧水净土,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设立了检察为民服务热线12309受理公益举报,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中,积极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问:今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那些专项行动?

答:今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有序开展了系列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如“饮用水安全”“松材线虫病防治”“红火蚁防治”“国有财产保护”“‘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这些活动都是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现实需求,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助力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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