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进行监督;对行政机关的履职进行监督;对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起诉;对生态检察案件的审查逮捕,提起公诉。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县检察院将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在履行检察职责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体现政治自觉、法律智慧、检察担当。坚定信念讲政治,立足职能顾大局,精准监督谋发展,带好队伍重自强,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一是围绕服务大局,在落实重大部署上体现政治自觉,二是围绕公平正义,在实施精准监督上发挥法律智慧,三是围绕人民需求,在推进社会治理上展现检察担当,四是围绕初心使命,在提升队伍素能上彰显严管厚爱。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为29人,属于政法专项编制,由财政全额拨款。现实有在职人数29人,退休人员18人,遗属补助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我院收入预算总额为87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6.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3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我院支出预算总额为879.72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14.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包括专项设备购置支出65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78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6.7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行政检察运行568.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43万元,死亡抚恤1.6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5万元,住房公积金22.2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院政府采购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6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36.5万元,同比增加10.60%。具体为:
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同比增加19.23%;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21万元,同比增加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