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2022版)》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财综(2022)1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形成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2022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2022版)
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