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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2024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进行监督;对行政机关的履职进行监督;对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起诉;对生态检察案件的审查逮捕,提起公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1个一级预算单位,具体为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编制人数小计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7人,行政在职人数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8,遗属人数小计2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407.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32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资金预算指标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5.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54万元其他收入4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17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407.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3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1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2万元项目支出78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2.4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0.93万元、资本性支出77.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2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2万元;资本性支出7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32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85.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增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77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1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2万元项目支出266.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4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8.76万元,资本性支出77.32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5.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87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4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部门共有车辆6,其中: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6辆。

2024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407.26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项目4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788.25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在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1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

项目概述:大余县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

立项依据赣检发政字20198

实施主体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方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履职尽责,持续提升赣州市检察院整体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实施周期20241-12

年度预算安排73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非税执收成本≥50万元

产出指标:收案数≥100

结案数90

认罪认罚适用率≥80%

案件受理及时率≥98%

社会效益指标:检察建议采纳率≥90%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达成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检察院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2.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9.8万元,比上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27.32万元,比上年增27.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1.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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