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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检察院2016年人大报告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219日在大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复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围绕主攻工业,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保护项目建设,为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次,保障资金安全,促进项目落地。深入企业调研走访,认真征求对法律服务的意见,宣讲企业转贷、科技创新等利好政策,帮助企业解困发展。突出打击涉众型、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经济犯罪,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对涉及人数200余人、涉案金额600余万元的刘某、范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依法快捕快诉,目前两被告人均已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推大余“最美绿色生态旅游名县”创评。制定《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与县环保、林业、国土、矿管等部门建立案件信息沟通机制,增强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查办贪污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犯罪1件2人,办理滥伐、盗伐林木、失火类案件9件11人。注重以案释法引导宣传,办理王某某失火案时在案件发生地组织庭审观摩教育,取得良好警示效果。

抓实中心工作,保障民生民利。积极投身精准脱贫工作,筹措资金200余万元,硬化水泥道路1500米,兴修水渠3000余米,为挂点的新城镇京州村改善基础设施。落实结对帮扶,引进京州阳光葡萄产业示范基地和新城镇高山生态农庄脐橙示范基地,帮扶49户重点贫困户通过入股办葡萄园、脐橙园的形式,力促产业扶贫与就业扶贫的有机结合,为实现三年脱贫夯实了基础。细化帮扶措施,积极为80户扶贫对象购买社会治安保险,联系湖南竹亿轩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们捐赠款物20余万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多方筹措项目资金300余万元,帮扶新城镇周屋村开展中心村建设,参与周屋景区规划,助推乡村旅游建设。积极开展城乡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精心安排人员,筹措资金10余万元,对国道沿线、城区、黄龙花木产业示范园责任区开展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依法忠实履职,积极投入平安法治建设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落实《关于建设法治大余的实施意见》,依法惩治犯罪,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2人,同比上升40%;提起公诉159人,同比上升18%,批捕、公诉准确率100%。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实行从重从快,对故意杀人、贩毒、抢劫、盗窃等犯罪批捕45人,提起公诉51人。对2名潜逃8年的抢劫犯罪被告人张某某、钟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均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5人;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决定不起诉4人。

抓牢反腐倡廉要求,惩防并举有序推进。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其中大案3件,查处科级干部1人。将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列为工作重点,立案查处贪污土坯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犯罪3人,查处国家燃油补贴领域玩忽职守犯罪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发案单位和系统发送检察建议5份,深入机关、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组织镇村和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受教育面1000余人次,充分发挥预防工作在保护干部,减少犯罪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和研判,形成了《2012年至2014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分析报告》,得到县委曹爱珍书记批示肯定。

注重维稳风险防控,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推进视频接访大厅建设,规范控申接访工作,引导当事人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件23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加强对治安隐患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安排专人参与吉村涉林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矛盾调处。完善社区矫正罪犯数据库,实行动态监管,全年无脱管、漏管、虚管等现象。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诉讼行为依法予以监督,向侦查、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纠正意见3次。创建“大余未检”QQ群,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

三、紧扣法律监督,有效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不断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立健全“另案处理”、“在逃及批捕在逃人员”台帐,开展刑事拘留人员专项监督。办理立案监督2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遗漏罪行2件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件8人,依法起诉后,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发出加强和改进侦查工作的检察建议3份,督促法院办理民事执行案件2件,均得到了有效回复。

加强执行检察,促进刑罚公正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针对监管场所存在违禁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8次,切实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驻看守所检察室硬件设施,安装、升级监控系统,建立监管信息和监控双联网平台,实现微机联网、动态监督积极探索人性化监管模式,先后建立和完善了驻看守所检察官责任追究和目标管理考核等16项派驻检察室工作制度。

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展“检察开放日”学生专场活动,邀请60余名在校师生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职能,接受法制教育。开通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公开程序性信息259条、生效法律文书47 份。创新“一月一访”检民联系活动载体,大力开展 群众满意千里行、检察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巡回宣传等活动,有效提升检察服务质量。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开通“大余检察”官方微博,制作电视专题、设立乡镇检察宣传专栏、聘请检察联络员努力提升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强化内外监督,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并重,深化健康发展工作理念,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解决不严不实问题与推动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印发《大余检察制度汇编》84个规范性文件,涵盖了检察决策、业务、管理、保障四个方面,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管事,得到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认可。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检务督查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督查督办、诫勉谈话等制度,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干警予以通报批评,实行绩效考核扣分处理,促进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重视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能。坚持人才兴检战略,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检察队伍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不断优化。完善“传帮带”和AB岗机制,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培训25期32人次。推进科技强检,升级改造办案区,规范执行职务犯罪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提升干警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取证、信息化办案能力。扎实推进对口援助工作,与江苏常州市检察院签订了对口援助协议,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指导、人才学习交流、检察业务研讨等机制,充分学习借鉴对方好的经验做法,补齐自身短板,不断提高依靠高科技和信息化办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严格规范司法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上门走访、会议座谈等形式,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对照查摆和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落实质量问题整改到位后方可验收归档要求,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完善走访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报》,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邀请县人大视察组开展监所检察专项视察活动,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稳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新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 “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连续四届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荣获省、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评2014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绩效考评一类单位及综治、新农村建设等单项工作先进单位,12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记功、表彰,1名干警入选省检察院业务专家人才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惩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检察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执法办案仍需更加规范,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创造条件,努力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县委“1356”工作总思路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建设过硬队伍,为我县打造“三区、三基地、五名县”,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扣发展大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目标九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落实好《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我市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加强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切实实现三年脱贫既定目标。

二是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职能意识,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电信、网络投资诈骗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公众安全感。突出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管理秩序。深入开展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推进生态大余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机制,妥善处理涉检信访。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打好“九大攻坚战”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是推进反腐倡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严肃查办基层支农惠农资金、民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坚持惩防并举,做到关口前移,创新预防方式方法,综合采取预防检察建议、专题报告、建设警示教育基地等措施,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法治氛围。

强化诉讼监督,积极推进法治大余建设深入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全面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提起抗诉等方式,强化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突出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 

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教育,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提升队伍思想素质。加大检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知识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的培训。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真正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在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系机制,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解放思想,服务发展,忠诚履职,补齐短板,为全面提升生态、活力、幸福大余建设水平,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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