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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检察院2017年人大报告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大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福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工作情况

2016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着力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不断创新服务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主动投身精准扶贫工作,为京州村128户贫困群众办理了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积极争取项目资金445万元,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500余亩,硬化道路1400深化产业扶贫与就业扶贫相结合的帮扶方式,引导22贫困户入股新城京州阳光葡萄园,2016年每户获得首批分红2800元。率先创办就业扶贫车间,与32位贫困户签订劳务合同,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务工人均年收入增加5000余元通过实施一系列帮扶举措,我院挂点帮扶的27户贫困户均已实现脱贫。扎实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助力周屋村乡村旅游建设。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惩治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案件66人。强化平等保护理念,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办理官某某骗取贷款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帮助完善信贷审批程序,维护金融秩序,减少信贷风险。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用,共受理申请查询53次,查询涉及单位55家、个人77人,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3份,有效促进了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服务绿色崛起,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1216,移送法院后均作出了有罪判决注重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依法办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3人,针对袁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被告人屡教不改,其主观恶性较大的情节,向法庭提出建议对袁某某不予适用缓刑的公诉意见,得到采纳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围绕建设平安大余,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准确把握社会治安的新形势和刑事犯罪的新动向,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4133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91127人,不捕3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8150人,提起公诉101137人,不诉5,移送其他院起诉78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黄涉赌涉毒等刑事犯罪2234人,严惩入户盗窃、危险驾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812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深化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巡访等工作,加强信访接待软硬件建设,实现了远程视频接访三级联通。共受理来信来访21依法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等机制,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和解。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参与禁毒、禁赌、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深入机关、乡镇、企业、社区、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帮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注重预防”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保护、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3名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围绕推进反腐倡廉,着力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认真落实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求,严肃查办扶贫领域、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原县编办主任刘某某等人于能源补贴领域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全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56正科级干部2,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注重办案方式效果。健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侦查协作,提升查办案件的整体效能。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适用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强化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共开展法制讲座、庭审观摩等警示教育活动8次,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注重案后预防工作,共开展案后预防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帮助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与县移民和扶贫办建立专项预防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在新城镇京州村建立扶贫开发预防职务犯罪示范村,与全县49个省、市级贫困村的村书记签订检察联络员聘任书,深入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围绕促进公正司法,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按照全面依法治县的部署,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有力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立案监督和证据审查工作,共立案监督44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15份,纠正漏捕9,纠正漏诉3人,现已追捕8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行政案件抄送及移送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件。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非诉行政执行活动专项监督”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职能,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1件,息诉9件,非诉执行监督及督促履职案件2件。加强与县司法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联系,提升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认知度和透明度与县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把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和保障人权统一起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积极开展“4.16”保障在押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会同公安机关召开驻所检察室、看守所联席会议,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问题隐患15件次,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社区矫正罪犯数据库,实行动态监管未出现脱管、漏管

    、围绕打造过硬队伍,着力落实从严从实要求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持续用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狠抓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贯彻上级关于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狠抓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规章制度的落实,从严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干警赴长岭会议旧址、陈毅同志旧居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方式,实现以学带做,以做验学。认真组织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深化检务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推进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人才兴检战略,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2名干警通过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进一步完善传帮带AB岗机制,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培训3042人次深化江苏常州市检察院对口援助工作,双方签订《检察业务骨干一对一互帮互促协议书》,加强了两地业务交流和人员往来,提升了干警素能;充分学习电子证据应用、侦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加强文化育检,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激发队伍活力。继续保持“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评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集体荣誉8项,6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记功、嘉奖。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始终把检察权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坚持向县人大、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注重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上门走访、邀请视察、发送联络专报等方式,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充分发挥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公开程序性信息157条,法律文书113条,重大案件信息26通过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 开通“大余检察两微一端等方式,及时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和大余检察好声音,群众满意度得到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怀厚爱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长期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的针对性和创新性还不够强;二是执法办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需提高,规范执法办案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1356”工作总思路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扣“三区、三基地”发展平台建设重点,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智慧、活力、幸福新大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要更加主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深刻认识五大发展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重大部署和县委“1356”工作总思路,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举措,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市场环境。围绕打造“三区、三基地”发展平台,对重大产业改造升级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监督,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用,打击行贿犯罪,促进诚信建设。积极服务精准扶贫战略,切实保障各项扶贫脱贫措施实施,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重点环节的专项监督,努力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要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职能意识,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制贩毒品、电信、网络投资诈骗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扎实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严厉打击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推进生态大余建设。加大对各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维护司法公正。

要更加坚决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加大惩防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围绕支农惠农资金、民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渎职犯罪案件。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新媒体等手段,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实现全面同步小康保驾护航

要更加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按照全国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要求,注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全面推开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检察官员额制和人员分类定岗等改革落实。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中,加强对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着力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检察队伍思想稳定、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

要更加严格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实理想信念教育,积极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积极开展“改作风提效率”活动,融入规范司法,进一步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把苏区精神内化为精神追求和工作习惯,永持初心。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廉洁从检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打好“六大攻坚战”,振兴发展,率先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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