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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714日在大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福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在履行检察职责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体现政治自觉、法律智慧、检察担当。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7人,提起公诉243人,同比分别上升10%31%,其中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9人,起诉9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38件次,同比上升31%;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件,同比上升17%

一、围绕服务大局,在落实重大部署上体现政治自觉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组建以检察长、副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专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涉黑恶案件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027人,提起公诉1458人,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16条、保护伞”“关系网线索4条,发出检察建议9份,对58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以钟某某为首的肉霸恶势力犯罪集团、谭某某为首的软暴力催债恶势力犯罪集团等一批为非作恶、侵扰群众的黑恶势力得到严惩,彰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荣获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

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与县工商联构建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走访温氏畜牧等20余家企业,全面了解非公企业司法需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培训班等平台,为企业家解读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019人,审查起诉1227人,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接京州村86户贫困户,重点做好产业引导、政策宣传等工作,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定期核查脱贫政策享受情况,产业覆盖率达100%脐橙、葡萄、罗汉果等产业种植基地帮助贫困户进一步实现脱贫增收。协调加快推进麻埠3000米河堤建设,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工作,与县扶贫办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在办案中主动依职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传递司法温情。发扬枫桥经验,第一书记协助村两委依法妥善处理征地拆迁、邻里关系、土地权属等纠纷15件,做好法治扶贫工作。

主动服务生态名县建设。全面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坚决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32人。注重发挥 四大检察综合效用,积极破解个体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如在办理余某某等人非法采矿、钟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中,利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责任,责令被告人支付生态修复费用20余万元。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落实落地,督促环保部门整改、关停6家污染企业、养殖场,努力让大余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二、围绕公平正义,在实施精准监督上发挥法律智慧

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推进。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理。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做到阅卷细、审查细、讯问细、复核细,共纠正漏捕、漏诉12人。正确处理好配合与制约关系,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1人、不起诉12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人,促进社会和谐。对尹某等人污染环境一案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法院支持我院抗诉意见,依法改判。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66件次,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份,采纳率100%。开展特赦检察监督,出具审查同意特赦检察意见3件,均被采纳。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强化。树立全院一盘棋理念,构建内外联动机制,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公益诉讼齐头并进,案件信息、人员调配、线索移送等互通互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件。努力争取法院、信访、劳动人事、司法行政、律协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做好民事执行、非诉执行、农民工讨薪等领域工作,共发出检察建议5份、支持起诉书5份,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立足化解矛盾,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一手托N家的制度优势,监督诉讼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各类争议纠纷,如大余某公司不服法院对其与成某工伤待遇争议的仲裁裁定,向我院申请监督,我院依法决定不支持监督后,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息诉罢访。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发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在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民生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筑牢舌尖上的安全线,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约谈美团”“饿了么等订餐平台,督促其依法履行对网络餐饮服务商家的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行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对涉及农村饮用水的5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开展国有财产保护行动,督促相关部门追回违规领取、违规冒领或重复领取养老金33.55万元,当好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角色。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8年办结的所有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跟进落实情况,一件一件过筛,检察建议回复率达100%,并全部得到落实,切实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三、围绕人民需求,在推进社会治理上展现检察担当

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准检察机关主导责任,进一步推动落实法律帮助、精准量刑、程序简化等配套制度,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不断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加强公诉类案信息平台建设,简化工作流程及法律文书制作,从宽的同时依法从简从快处理案件,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103153人,适用率由上半年的23.7%提升到下半年的96.9%,量刑建议采纳率91%,有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减少社会对立面。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科体局联合制定实施方案,选派11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检察长带头走进课堂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开展预防性侵教育等课程20场次,接受宣讲师生3000余人;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受理该类案件56人,批准逮捕56人,审查起诉45人。对未成年被害人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并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避免重复询问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助力根治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1人,支持农民工起诉5件,成功为5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9万余元。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各类案件信息243条、法律文书155份,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司法公开,设立检察公开宣告室,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与县法院组织庭审观摩,在案件发生地、城区广场等地开展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办案,现场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工作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益诉讼回头看,多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感受法治文明。积极推进检察干警入村全覆盖,全院干警进驻到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深化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建设,做到检察与群众互联互通。践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承诺,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2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有效减少社会戾气、化解社会怨气。

四、围绕初心使命,在提升队伍素能上彰显严管厚爱

坚决讲政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关键少数、做到以上率下,将党建、保密等工作一岗双责落实落地。坚持未巡先改,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专项巡视共性问题整改工作,做到立行立改。

从严抓作风。抓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组织全体干警至牡丹亭公园、梅岭三章纪念馆开展现场廉洁教育,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司法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等三个规定每月报告制度,结合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执法监督等全面强化内部监督。深化检务督查,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解决 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共下发内部督查通报12期,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全面提素能。立足四大检察,以优化职能配置、实现履职增效为主线,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检察长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117件,入额院领导办案、出庭公诉成为常态。推荐2名青年干警担任部门负责人,新招录2名检察干警和9名聘用制书记员,检察队伍发新的活力。组织2732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司法技能。推行荣誉激励,4名干警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从检30年荣誉证书和勋章,弘扬检察正能量。大力推进文化育检,继续加大检察文化建设力度,开展巾帼志愿者”“红色家书主题诵读”“素质拓展等文活动,营造进取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连续五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长期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深知检察工作仍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均衡不全面,法律监督能力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差距;二是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还不够到位,工作平稳有余,创新创特不足,斗争劲头还不够;三是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面对这个永恒课题我们还需付出不懈的努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逐一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一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部署,做好机关、网格小区和挂点村的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下沉村、社区参与联防联控,获评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发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等诉前检察建议2件;加大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保障监管场所安全。三是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举措,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复学存在的困难,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复学提供法治保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定信念讲政治,立足职能顾大局,精准监督谋发展,带好队伍重自强,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围绕中央三大攻坚战和我县六大攻坚战,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统筹做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以及重大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为扎实开展六个年活动,奋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办案质效、打伞破网 打财断血、综合治理上再提升, 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更加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确保在检察办案环节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用精用准各项法律监督手段,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助推农村环境整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加强源头防控,继续深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稳妥拓展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守护好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和大余绿水青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全面从严治检各个环节。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整顿队伍、整顿作风、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行动,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始终抓好落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自觉地体现在检察工作中,努力建设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只争朝夕,砥砺奋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创大余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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