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推动汽修行业绿色发展
机动车拆解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其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会对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隐患和危害。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推动辖区汽修业户完成废矿物油处置规范化整改,为汽修行业拧紧“安全阀”。
2025年4月,该院在落实赣江、珠江流域专项行动时,组织干警分别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调取机动车维修行业营业执照办证情况、机动车维修备案情况及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危废转移联单填录情况,并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辖区内部分汽修业户存在废矿物油储存管理不规范、经营未备案等问题,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风险。
“我们在走访中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机动车维修涉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及属地乡镇多家行政机关,存在职能交叉,监管协同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承办检察官表示。
为实现精准监督,该院邀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属地乡镇等行政机关代表召开磋商会议,厘清监管职责。经座谈交流,相关行政机关就汽修行业监管职责问题达成一致,即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汽修业户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运输相关资质的公司建立长期合作,规范废矿物油的处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经营备案,抓好行业准入管理;属地乡镇履行属地监管职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会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件,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出台《大余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执法工作协作机制》,有效整合交通运输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资源与执法力量,在辖区内开展废矿物油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摸清经营备案底数262家,督促38家汽修业户完成废矿物油处置规范化整改。
“辖区内的汽修业户完成了经营备案,也规范了废矿物油的处置,检察机关的积极履职,有效推动了汽修行业的绿色发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干部在整改“回头看”表示。
(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