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2024年9月3日至11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12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形成推进整改的强大合力。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党组书记牵头制定《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分别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力求取得实效。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集中整改期间推动建立制度机制13项。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把关定向、带头示范作用,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动员部署到位。第一时间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事宜,牵头主持起草整改方案,主持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动员全院检察人员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跟踪督办到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三是推动整改到位。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每周进行调度;对需要协调推动的问题,不回避推诿,主动靠前,积极协调,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截至2025年5月30日,反馈4类12方面31个具体问题,制定101条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理论武装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上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安排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计划,逐项抓好推进落实。三是对本院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对理论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提醒,有效提升了学习成效。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制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若干措施》。
(2)关于“‘人民至上’司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严格把握救助条件、救助标准,做到依法救助,上下联动提高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效果。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组织开展检察听证。二是召开检委会审议2024年检察业务分析报告,对一季度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制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将全年任务细化至每半个月,进一步压实责任。由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干警对县域内乡村、社区全覆盖开展群众满意度暨检察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以案释法微信18批次,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3)关于“能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上门听证化解矛盾。邀请人民听证员上门听证,针对信访人诉求一一进行释法说理,扩大法治服务覆盖面,在检察环节息诉罢访。二是完善服务中心大局制度,制定出台《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大局举措》。
(4)关于“落实深化改革要求用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增强班子成员对涉检改革事项的思想认同。制作涉司法体制改革应知应会,组织干警开展相关知识学习。二是“走出去”“学先进”。组织业务部门参加北京海淀区检察院的数字检察模型分享会,帮助更新检察办案理念。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学习其“人工智能+检察”深度融合模式,并与清新区院就数字检察模型运用进行了探讨交流,拓宽了数字检察工作视野。三是加强调度数字检察工作,引导业务部门积极应用优秀数字检察模型。四是学习最高检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开展“三个规定”填报信息甄别核查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进一步理清填报的范围和界限。五是在门户网站和工作平台通报了本院2024年“三个规定”填报情况,传达学习上级院通报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5)关于“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发展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检委会职能。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召开检委会5次,讨论案件5件。二是提高案件评查频次与质量。2024年10月以来共开展案件评查2次,评查案件27件,评查结果等次为合格。三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制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对全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部署。四是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对案件的审核把关作用,对办理的拟不起诉或重大刑事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案件办理程序,要求拟提交上检委会的刑事案件必须类案检索。五是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力度。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一体履职,与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六是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主动对接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摸清底数。每周到乡镇、城区附近摸排线索,将线索情况反馈至检察官办案团队进行分析研判。组建一体化办案团队,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实效,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
(6)关于“刑事执行监督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员配备。党组安排1名年轻干警到第三检察部,专门充实驻所检察力量。二是落实常态化监督检察。安排2人常态化进看守所开展派驻检察工作,提升监督效果。三是落实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永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兰生富带领驻所检察干警到大余县看守所开展“4.16双维护”活动。
(7)关于“推动社会治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召开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开展调度,制发4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在三个月内开展回访,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专题学习最高检《关于2023年度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选结果的通报》。三是完善检察建议制发制度。党组会讨论研究《关于开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方案》,制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方案》。
(8)关于“抓意识形态安全的意识不牢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制定《2025年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将意识形态列入学习计划。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汇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三是抓好日常更新。出台了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栏目更新分工表,每周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内容更新,2025年以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栏目已更新65篇文章。四是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邀请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专题授课。五是完善领导机构。调整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制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日常保密注意事项》,研究出台《大余县人民检察院网络与信息安全整改方案》。组织全院干警签订《网络安全承诺书》。
(9)关于“落实保密安全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了本院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对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完善了议事程序。二是结合上级最新的保密工作制度出台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保密管理规定》文件,细化了保密场所管理规定和涉密文件处理规定。三是严格落实保密要害部位登记陪同制度。对非涉密人员进出保密要害部位实行登记,并在机房和机要室粘贴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醒目标识和安装了门禁系统。
(10)关于“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走访行业主管单位,了解近期执法工作情况,就行业乱象整治、两法衔接等工作进行沟通、强化协作,合力打击违法犯罪,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制发检察建议,助力行业治理。主动对2021年以来高发的帮信、掩隐等“两卡”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就办案中发现存在的监管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对近年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按照全市政法机关法治“护苗”提升行动要求,多样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1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政治家访制度。党组书记、检察长走访班子成员和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干部,与干警职工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院领导走访分管部门干警,落实“一岗双责”,全面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做实针对性引导。二是向全院干警传达学习《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文件精神,提醒干警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三是督促违规持股退休党员将名下股份转让,组织退休人员学习违规经商办企业文件,督促老干部切实履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到位。
(1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逐一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情况,检察长就履职情况进行点评,党组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部署2025年度工作情况。二是组织干警对照《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指南》自查廉政风险点,并对自查情况进行审核。三是勇于接受监督。召开党组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专题会商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周永生同志通报单位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13)关于“日常监督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条例》,进一步深化了对检务督察工作的认识。二是出台印发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并明确了督察内容、范围和扣分细则。在推荐本院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工作中,形成检务督察意见建议,强化了成果运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每月定期针对考勤、纪律作风、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14)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本院门户网站上公示三公经费的决算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24年开展的公务接待全面进行梳理自查,形成台账,并保持决算系统数据、“三公”消费平台系统数据和账务“一体化”系统数据的一致。三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事前审批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和公务用车的通知》文件,要求驾驶员对每次公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每月与派车单进行核查对比,确保派车单与实际用车相符。
(1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梳理,形成固定资产盘点表,对固定资产种类、数量和使用状态等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固定资产年度报表和报告,并清查出使用年限长且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二是确定专人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并于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资产采购、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
(16)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文件,进一步理清资金使用范围。二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并对2021年以来的涉案款判决和上缴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形成明细台账。三是对往来款项进行梳理,按规定对部分往来款项进行账务冲销调整。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和公务用车的通知》文件,明确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出差审批流程、报账流程等。
(17)关于“抓工作作风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大余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工作着装管理办法》,对制服着装规范、工作着装规范及日常仪容仪表进行明确;出台《大余县人民检察院会风会纪管理规定》,制定了严肃会风会纪“十个严格”的管理规定。对日常会议和会议着装规范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二是制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模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文件,对会议记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明确。三是完善验收流程。出台《大余县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对采购项目的验收职责、流程、依据等情况进行了明确。四是制定《关于提高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通知》,安排专人核查案卡填录情况。组织对全院2024年以来检察业务系统案卡数据填录情况开展核查,形成核查工作情况报告。
(18)关于“特权现象还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永生主持召开政治谈话,通报存在的问题,要求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二是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张祥明同志讲授“破除特权思想 筑牢廉洁从政根基”纪律党课,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9)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论述文件,要求干警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二是每月利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平台,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审核,做到事前报告、事中列席、事后报备。
(20)关于“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梳理建立“一把手”履职清单,推动“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二是加强班子内部沟通。执行“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及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制度、家访制度,增加班子凝聚力。三是积极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召开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学习上级院关于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的通报,对本院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特别是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情况进行提醒、督促。四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制度。对于首次向检察院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监督案件等均由入额院领导包案办理。
(2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印发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共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对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二是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常态化邀请派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列席党组会,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要求事前向其报告。
(22)关于“党政职责议事边界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和《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了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修订印发《中共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的议题范围。
(23)关于“选用管理干部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二是规范干部任免,完善在组织实施干部选拔、职级晋升过程中各个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并主动接受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和检务督察部门监督。
(24)关于“干部培养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培养年轻干部。举办青年干警上讲台,常态化开展理论教育、业务培训,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研究确定4名青年检察官助理为高阶段检察官助理,为员额检察官积蓄后备力量。三是谋划队伍建设。党组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查摆队伍建设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大力实施“六个工程”深入推进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要求,提出2025年队伍建设规划。
(25)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职级晋升。与市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社主动对接请示汇报,推动1名工勤人员、1名司法警察职级晋升。二是推荐检察官助理晋升。与县委组织部和上级检察机关沟通汇报协调,4名检察官助理开展晋升。
(26)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总支。组织党员选举成立党总支,由党组副书记担任党总支书记,每月召开党总支会,研究讨论党建工作。支部书记代表支委向党员大会述职。二是推进党员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规范有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2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县委督导组、市检察院相关领导到位指导,党组成员和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按计划开展主题党日。制定2025年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
(28)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制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四强”党支部工作方案》,找准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在支部落实的交叉点、着力点,推动创建党建和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品牌。二是深化党建品牌建设。制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实施方案》,以党建品牌引领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29)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牵头认领反馈问题。党组深入学习巡察整改相关文件,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主要领导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积极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进展工作,党组书记进行协调调度,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30)关于“问题整改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一次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和公务用车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出差审批流程、报账流程等。二是问题针对性整改。制定2025年主题党日安排,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
(31)关于“长效整改韧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就巡察整改问题再研究,巡察整改以来建章立制13个。二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交接办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脱节、不断档。三是强化长效机制运行。出台《大余县人民检察院会风会纪管理规定》,制定了严肃会风会纪“十个严格”的管理规定。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一是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整改实效。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强化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风险排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深化成果转化,推动融合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促发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真正将巡察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的动力,持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进,为大余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29621;通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196号;电子邮箱:jzzgd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