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院在落实开展江西省“清网护鸟”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近年来该县依法查处了多起野生动物保护违法犯罪案件,违法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深入推动长效治理,该院进一步开展了调查和梳理,从近年来办理的野生动物相关案件的案发情况、违法行为人法治意识及监管情况深入分析,危害陆生野生动物犯罪活动频发,暴露出该县当前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监管以及系统治理存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不健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待加强、推动普法宣传力度和针对性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保障不足等四个方面的不足。
为进一步加强该县保护野生动物的长效治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该院邀请林业主管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就保护野生动物的长效治理问题达成一致。随后,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协作配合,凝聚齐抓共管合力、深入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强化队伍履职建设,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在该院的积极推动下,林业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印发了《大余县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就职责分工、案件移送、协作联动、信息共享、监督检察等方面达成共识。为落实“应赔尽赔”要求,提升生态修复实效,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大余县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细则》规范工作流程、丰富修复方式、强化司法衔接。同时,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实效,强化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
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该院就保护野生动物的长效治理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实地走访、查看佐证资料等方式,发现林业主管部门主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制定了野生动物长效保护机制,以“一案之问”促进了“一方之治”,有效加强了该县野生动物的长效治理。
(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