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院抓实“三个管理”促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2025年以来,大余县检察院积极建立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机制,深化实践应用,促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强化宏观统筹,做优业务管理。制定出台《大余县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推高质效办案的若干措施》,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的宏观管理职责,加强对重点环节、关键节点、特定案件的制约监督,确保放权与管权相统一。优化质效分析研判模式,建立“重点+专题”的分析研判制度,定期研判检察业务运行规律及趋势,针对上级院下发的问题提示,形成质效管理清单,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能及时有效整改。开展检察业务分析会商2次,并形成检察业务态势分析报告3篇呈送县委主要领导批示。
二、强化全周期监管,做精案件管理。依托政法协同平台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的全流程、全周期管理,与公安机关、法院实现案件交互2752次。运用“苏查查”等信息化软件加强对案卡数据监控,重点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审结等关键节点实施动态跟踪,对于发现的问题定期下发案卡填录问题清单,要求及时整改。共制发问题清单24期,整改问题91个。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全年开展案件流程监控6件次,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5份。
三、聚焦办案效果,做实质量管理。积极开展办案人员自查、交叉互查、定期抽查、专人核查,确保“每案必检”落到实处,案件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分析研判的参考依据。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年度计划,采取专项评查与常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全体员额检察官共同参与评查,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评查案件87件,发现问题103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建立案件质量“评查+评讲”制度,对于评查为合格等次案件组织优秀法律文书评比,通过以评代训,让全员受教育、全院有提升。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作为干部评优评先、晋升职级、员额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管案”与“管人”有机统一。
(陈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