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余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最高检“食品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针对辖区内售卖果切类食品商家开展检察行动监督。
该院通过实地走访辖区内部分售卖果切类食品商家发现,部分水果店均存在出售的水果切盒标识信息不完备的问题。具体表现在未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标明加工时间、保质期限等食品事项信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规范食品经营秩序,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标识管理,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相关食品经营单位26家,督促食品标识不完善经营行为进行整改,推动果切标识规范化。
为确保整改成效,该院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经检查发现,案涉商家已完成整改。
梅 丽